(记者 张 菁 通讯员 苏惠文)昨日,记者从荣昌县工商局获悉,从10月1日起,荣昌县将正式实施企业年报制度,以前企业的“年检制”将正式被“年报制”取代。届时,企业的部分信息将向社会公示。
据介绍,从10月1日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正式开通,企业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进行报送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可选择公示或不公示年度报告,如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如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的,向所属工商所书面报送年度报告。
另外,市民若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是虚假的,也可向工商部门举报。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该名录满3年未履行年报公示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