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实习编辑 陈纯妮
人口问题最近频繁成为热门话题,超低的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加剧了人们对社会人口结构的担忧,尽管从2016年就提出全面实施“开放二孩”政策,但效果并不明显。社会各界加大了对提高生育率的讨论,其中为了保障孕产妇生育权益,产假时长也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
近日华南师范大学袁爱玲教授提出的“产假休满一年,让女人全心全意在家带孩子”的建议,又一次引发了人们对“女性产假时长”的讨论。这种看似是为孕产妇考虑的建议,却遭到了网友们的大面积吐槽。
提出产假休一年还是为了鼓励女性更好的生育
社会各方面的原因导致女性的生育意愿越来越低,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女性生育成本高,代价大。一旦决定要生育的话,可能面临失业,回归家庭等方面的问题。所以为了提高女性的生育意愿,各地都出台了各种补贴政策来鼓励人们生育,而延长产假在人们看来是能够保障孕产妇权益最好的方式之一。
按照相关国家法律规定,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生法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实到地方,各省份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其中西藏已有文件明确规定最长可休一年产假,为我国产假最长的省份。由此看来,休一年产假并非天方夜谭。
在袁爱玲教授看来,产假延长至一年有益于解决女性生育孩子的后顾之忧。她指出,一般女性休完最长6个月的产假就上班了,这阶段能接收她们孩子的托幼机构也很少。延长产假不仅是对个人有利,而且有利于为国家培养好后代,由母亲自己带孩子是最理想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延长一年产假似乎对母亲身体恢复、孩子健康发展等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并且她还提到,一年产假有利于把女性从工作岗位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愿意生二孩。这样看来的话,如果产假有一年,母亲就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而不用担心失业或是生完孩子不能陪。
想法很丰满,但实际情况让多数女性并不敢休长达一年的产假。
休一年产假可能会加剧对女性职员就业歧视
“休一年产假,让母亲在家安心带娃”看似是在为女性考虑,却没有真正考虑女性的现实情况。
有网友就提到“这样只会让女性找工作更难,在家一年啥都不干还指望公司把岗位给你留着?”还有未婚网友说道“别祸害我们还没就业的女孩子。我宁愿不生娃只工作,也不要休假。别搞的以后一看是女生,单位就不想要。”
大家的看法很大程度的反映了我国对于女性职工就业歧视问题的现状。有统计表明,目前我国高校女生比例已达44%,但就业机会却远远低于男生。在就业的过程中,性别歧视问题往往成为许多女生在竞争中输给同等条件男生的首要因素。在男女生同等条件下,甚至有的女生优于男生的情况下,企业因为考虑到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等现实因素,会更愿意招成本相对较小的男生。
并且对于已经在工作岗位中的女职工,如果要因为生小孩耽误一年的工作时间,企业也是不愿意的。就业竞争压力如此大,企业会将一个岗位空出来保留一年?企业的主要目的是盈利,所以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产假期间的用人成本大大增加,这部分成本放在哪个公司都不是喜闻乐见的事。所以如果将现行政策下的98天产假延长至一年,很有可能让企业更不愿意招女职工了。
其实,不是女性不愿意休更长时间的产假,而是在现实条件下没办法保证女性休完产假后还能得到平等公正的工作机会和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尽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并且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但难保企业不会有其他借口辞退女员工。
胡波发表在中国青年报的《延长产假别只是体制内福利》一文中也谈到“关于休产假,体制内和体制外有着天壤之别。一般而言,公务员、事业单位女职工和国企女职工可以按照国家或地方的规定休产假,不仅可以保留职位,还有基本的工资补助。但是,对不少私企的女职工来说,休产假可能是个奢望,在老板“一手遮天”的工作环境中,休产假无异于卷铺盖走人,当下的就业市场竞争激烈,总能找得到替代者。”
智联招聘发布发布的《2017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女性群体对于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感知更为强烈,超八成女性认为在就业中存在歧视。
《2018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整体来看,女性的月平均收入比男性低22%,而在普通职员阶段,这一差异并不明显。但在晋升方面,更多的男性得到了更高的职位与薪资,女性和男性拉开了差距。除了在晋升方面公司都要考虑男女职员的能力,资质,经验等条件外,因为照顾家庭职场精力分散、处在婚育阶段被动失去晋升机会是女性区别于男性的最大障碍。
本来现阶段就存在女性用工歧视的局面,如果为了让女性更好的生育而延长产假,企业更加害怕录用女性员工增加用人成本,正常育龄女性员工就更不愿意因为生育而失去工作,这进一步使得女性生育意愿降低,这似乎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休产假不能只是女性一个人的事
生育和照顾孩子本应是夫妻双方的事,如果只让女性“休一年产假,安心在家带孩子”这是否存在对女性不平等待遇?这样的建议让人感觉女方就应该安心在家带孩子,做家庭主妇。
正如好多网友吐槽说“由母亲自己带孩子是最理想的,请不要再用这样的完美主义道德绑架将女性束缚在带娃上了好吗?带娃男女双方都有义务,男性也应该参与,而且女性也要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不是吗?”
的确,休产假其实并不是女性的专利,让父亲参与孩子的成长,不仅有利于孩子成长,还能一定程度上改善女性就业歧视的局面。
并且,针对近年来女性生育意愿不强,社会各界及不少人大代表都在呼吁要“男女同休产假”。
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博导林勇发现,自己身边人往往在“谁来带孩子”的问题上犯难,这也成了影响人们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他说,男女同休产假既是男女平等的体现,也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且育儿对父亲而言,也能培养他们的耐心、细心和爱心。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各地都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男性陪产假。其中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
尽管已经有了男方的陪产假,但更多人认为,要让男女双方休一样长的产假。这样一方面可以让父母双方在孩子成长中都在担负起同样的责任,有利于维护家庭和谐,营造男女平等的局面;另一方面有利于消除企业单位招工的性别歧视。
虽然让男方和女方同休产假在现阶段也会出现各类问题,但这仍然是可以期待的一次转变。之前今日话题《让男性休跟女性一样长的产假?请认真对待这个建议》一文中就已经探讨过这个问题,“从国外经验来看,延长男性陪产假有着深远的好处,面临的问题也并非不能够解决。”
要解决女性生育意愿低的问题绝不单单是延长产假
上文中已提到,女性生育意愿低和社会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局面有一定关系。而就业歧视往往是因为企业要为女性支付的成本更高。如果一味的只延长女性产假,不考虑如何改变这种局面,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要解决女性生育意愿低的问题,就要意识到生育成本不应该由女性自身来承担。新时代的女性应该事业和家庭兼顾,而不是为了一方就舍弃另一方,因为婚孕、生育等受到性别歧视对她们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而生育成本的问题也不应该完全由企业来支付,企业毕竟不是慈善机构,为了盈利,只要在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就有权利选择花费更少的成本雇佣职员。尤其一些中小企业,更新换代速度快,他们更愿意选择性价比较高的职工。真正能够落实法定产假的,往往也就是体制内的单位,而私企并不愿意承担社会生育成本,这进一步加剧了女性就业歧视。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生育不仅仅是家事,更是国事,生育成本应该由全社会承担,不应该由女性和企业过多地承担。例如,国家应加大直接的财政投入、补贴以及减免税收,一方面在出生、迁移、就业、保障等多方面作出相应调整,另一方面通过补贴或税收减免,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为企业减负,消除企业雇佣女性员工的顾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走出出生率低迷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