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新闻12月29日电(记者钟旖)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于29日下午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2019 年 2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重庆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上经历了两个阶段:1997年至2005年主城区禁放;2005年至2018年主城区由禁放改限放。此次修订条例,对规范重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大气噪声污染、预防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等具有重要意义。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张晓涛介绍,此次修订明确了禁止燃放区域、强化了宣传教育内容、细化了相关法律责任。
条例第五条明确,重庆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的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该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张晓涛称,条例根据重庆市过去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经验,增加了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的区域或场所。
在法律责任方面,张晓涛说,条例不仅明确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也细化了禁放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幅度,同时增加了烟花爆竹经营者未按规定范围、时间和地点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据统计,近3年,重庆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的群众累计超过千余人。”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刘克佳在谈及燃放烟花爆竹对人身健康影响时介绍,燃放烟花爆竹所致外伤时有发生,常见的有眼外伤、手外伤、中耳、内耳或中耳及内耳混合性急性损伤等,严重的会引起听力损伤或丧失。
当前,正值高校学期期末阶段,随之而来的节日易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邓沁泉在现场表示,中小学生是烟花爆竹的消费主体,做好学生安全燃放的宣传教育十分重要。重庆市教委将通过广泛宣传条例、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开展专题教育等方式,让学生与学生家长加强法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减少烟花爆竹对学生的伤害。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万仕洪介绍,目前,重庆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88家,常年零售店(点)8739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于2016年整体退出。烟花爆竹领域已连续3年保持了零死亡、零事故,形势稳定可控。他说,该局将以烟花爆竹领域“零事故、零死亡”为目标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基本方针,不断规范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