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晚上9点,天黑黢黢的,奉节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刘建林支队长带上执法队员,坐上车向出城方向疾驶而去。
车行50分钟后,刘建林支队长和执法队员在公路一个拐弯处下了车,拿着手电筒向梅溪河河边传来机器轰鸣声的山坡爬去。15分钟后,他们来到一个碎石加工厂旁边。他们先没有惊动碎石厂,而是在碎石厂外围用手电筒照着细细寻找。
当刘建林支队长扒开碎石,发现了一条沟,揭开盖板用手电筒一照,只见一股浊水正滚滚的流。他们当即叫来碎石厂老板,在铁的证据面前,碎石厂老板承认了偷排偷放行为。
原来,在打击偷排偷放专项执法行动中,环境执法人员发现郑××碎石加工厂有偷排偷放嫌疑,因为证据不足,郑××不认账。为了掌握其偷排偷放证据,奉节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决定夜查,于是发生了上述的一幕……( 向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