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民生活品质的逐步提升,城区环境的改善显得尤为重要。今年以来,奉节县生态环境部门高扬法律利剑,对城区及周边突出的环境问题进行严厉打击,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行为。
今年3月,奉节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在城区巡查时,发现在永安镇香山社区5组、鱼复街道新竹社区1组各建有一个蜂窝煤厂。附近居民反映强烈,环境污染较大。
经过调查发现,两个蜂窝煤厂都没有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5月9日,奉节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上述两个蜂窝煤厂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但吴××和汤××两个业主拒不履行。
为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捍卫绿水青山,奉节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依照《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关于三峡库区试行环境保护禁止令的意见》,于7月29日向万州区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向吴××和汤××作出环境保护禁止令,责令二人立即停止生产。
8月9日,万州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奉节县环境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上述两个蜂窝煤厂现场,发出了环境保护禁止令,在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前禁止生产。
笔者在现场看到,万州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向吴××和汤××送达了环境保护禁止令,当场正告两个业主,不得违反环境保护禁止令的规定内容,若违反将严格追究司法责任。奉节县环境执法人员也表示,将持续加强巡查,做好企业整改的后续跟踪,维护好环境保护禁止令的权威性。
周边群众看到上述两个蜂窝煤厂被禁止生产,纷纷拍手称快;居民小蒲激动的说:“蜂窝煤厂被禁止生产,煤炭灰少了,我们周围的树木花草会越来越绿,生活环境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