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蓝天行动”,有效解决城区蜂窝煤、散煤等高污染燃料燃放污染环境问题,10月17日,奉节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开展城区高污染燃料执法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执法车辆5台。联合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吴家湾、港务站、三台、竹枝路段等处,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02家,没收并集中销毁高污染燃料燃烧设备62个。
县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中整治城区高污染燃料联合执法行动见效快、合力强、联动性好,有效防止了大气污染,提高了城市建成区空气环境质量,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将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建立常规性的检查、排查、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城区高污染燃料整治行动,让城市环境更整洁更有序更美好。(李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