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委员龚宇任组长的验收组,对奉节县环境应急能力县级一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严格按照《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计分细则》和《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区县级一级标准的要求,从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硬件装备和业务用房等方面对奉节县应急能力进行逐条逐项评审打分,奉节县环境应急能力县级一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获得96.65分,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验收组要求,奉节县要继续重视环境应急工作,在硬件装备、物资储备和业务用房以及人员配备方面予以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发挥政府牵头作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撑、社会救援”的良好局面,确保奉节环境安全。(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