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这个词,本意是“出名”“赫赫有名”“大名鼎鼎”的意思。但现在却被用滥了。诸如著名演员、著名歌唱家、著名作家、著名诗人等等。
演了一两部戏,被称为著名演员;唱了一两首歌,被称为著名歌手或歌唱家;写了一两副字,被称为著名书法家;出了一两本书,被称为著名作家;发了几首诗,被称为著名诗人。不一而论,都“著名”了。
一个活动,主办方为了扩大影响,接待指南上,出现了一大串“著名”,这其实对参加者而言,如果不那么著名,而是被“著名”了,不是很尴尬的事么?
我也曾经被“著名”过,心里那个感受,其窘态无法形容,像偷了别人东西,不敢和人对视。后来,凡是参加活动,我都要事先打招呼:我就是个极普通的写作者,在介绍我的时候,请别把我“著名”了。但最近我又被“著名”了一次。我坚决要求主办方拆除会标和宣传展板,否则退出活动。
其实,著名与否?别人知道,自己更是心知肚明。人贵有自知之明,你有几斤几两摆在那里的,不需要自嗨,也不需要别人拔高。活动的主办方最好实事求是一点,可以介绍官职(加个“原”字也可以)、可以介绍头衔、职称、获奖等情况,一目了然。不要动不动就将别人“著名”了。这样不仅被“著名”者尴尬,主办方也有拉大旗作虎皮之嫌,效果不一定好。当然也有被“著名”者心甘情愿的,这是抬轿者和被抬者皆大欢喜的事,谁也奈何不了。
更可笑的还有自己给自己“著名”的,这就太滑稽了。“人上一百,形形色色”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平时吹点牛也没什么,如果非要把自己不具备的才能和影响力夸大,不著名而自著名,虽说不上影响谁的利益,但多少还是有点脸红吧?
(作者简介:杨辉隆,中国作协会员,重庆市报告文学学会会长。已出版个人文学作品13部。曾获中国散文百篇奖,作家出版社优秀诗集奖,团中央、中国作协第四届志愿文学报告文学类二等奖,第二届重庆晚报文学奖,重庆市第五届十佳读书人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