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在奉节
牧人 何国友/文
《诗经》曰: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
——题记
深山老林多困人于贫穷,山里人搬出去自有一片新天地。作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奉节是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若亲眼见过山区的穷困,你就怎么也不会把这里的高山生态扶贫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与社会上流传的“血腥拆迁”联系到一起,实可知奉节县委县政府在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中的“良苦”。
初见奉节县2013年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计划,我不得不为这一笔笔数据感到震撼。本年计划搬迁总数为11620人,其中易地搬迁占2570人,生态搬迁占3600人,而财政专项扶贫搬迁有4110人,农村危房改造的则有1340人。众所周知的,由于现实中的各种问题,“搬迁”一词,于民于政府就像崎岖的蜀道,而高山生态扶贫的迁建与传统的奉节农村来说,由于地理交通民俗等原因更显得其难难于上青天了。
但见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成绩,心里油然而生欣慰和喜悦。面临重重困难,截至2013年11月底,全县已签订搬迁安置协议12410人。完成搬迁的人数则为8912人,仅贫困人口就有3609人。已经启动集中安置点(含续建)建设37个,竣工房屋面积26.7万平方米,集中安置7515人。为此,县级配套及整合各类资金高达6558万元,并发放补助资金2800余万元。喜出望外,这不仅是政府工作的成效,也是践行群众路线的胜利。至此,搬迁户生活若能由此芝麻开花节节高,农村若能欣欣向荣,而取之于民尽惠于民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则善莫大焉!
奉节的移民工作有史可鉴,三峡移民便是之一。三峡移民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新的生机、活力与财富,国家也在民生工程上总结了更多的经验和教训。群众才是搬迁的主体,该不该搬,是政府把关,愿不愿搬,得群众自己说了算,怎样搬,当然要群众自己作主。“实事求是、搞好结合、统筹推进、科学有序”成了政府高山生态扶贫工作的重点,惠民利民是奉节县从事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心中的信念。
于是,《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办法(试行)》、《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应运而生了。由此明确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搬迁对象、补助标准、安置方式,建立了领导机制、资金投入、土地保障、税费减免、后期扶持等政策措施,从而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提供了较为系统的政策保障。
民生大事就应该对人民负责。奉节搬迁中的几个关键点都严格把关,确保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规范有序。比如,搬迁对象是哪些,这都有明文规定。在对象审核中,严格执行“搬迁对象户申请——村民代表评议——村公示——乡初审并公示——县认定”的程序。搬迁对象、补助标准、搬迁方式等都会提前公示,这样确保了公正透明,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县委县政府要求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要切实做到“六个不”,即:不盲目,不贪大,不求快,不搞形象工程、不引发社会矛盾,不留后遗症,坚决把该项民生大事办实、办好。
经验与教训是成功的基石。迁往何处,这也是搬迁户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安置点不能遍地开花,那样既杂而乱,又为迁建区的建设与发展埋下了隐患,故而安置点主要选在集(场镇)周围建设。安置点不能占用基本农田,要避开地质灾害隐患区,尽可能选择水、电、路、教育、卫生等现有基础完备的地点。而这些都需要严格报批程序,采取乡镇申报、县村镇办组织相关部门初审,县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踏勘并将踏勘结果反馈给县搬迁办、县搬迁办组织相关部门会审报县政府审定同意后下达建设计划。在集中安置点的建设中,坚持“政府统揽不包揽”,严禁乡镇负债违法建设,更不允许借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进行房地产开发。质量是生命,安置点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后顾无忧,群众搬得安心,住得安心,自然得民心。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统一整合资金是搬迁工程的基础。
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土地整理、特色效益农业、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电网改造等涉农项目整合安排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这样既整合了涉农项目资金,又充分发挥了资金整体使用效益。2013年以来,奉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整合涉农项目资金1558万元。
对于县级资金整合,则主要有四点措施。其一,对政府批准的集中安置点,县财政按每户2000元补助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其二,缴纳了增减挂钩用地指标费用的集中安置点,建设方缴纳的所得税和实施宅基地复垦对象户购房缴纳的契税县级提留部分实行地税先征,财政后返,返还资金用于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其三,搬迁对象入住集中安置点后,将地票交易收入中的集体经济组织提留部分的70%转入入住对象所在的集中安置点作为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其四,对验收合格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县财政按10万元/个给予奖励性补助。2013年内县级已配套投入资金2000万元。
社会扶贫资金也得到统筹整合。东西扶贫协作、市级扶贫集团定点帮扶和“圈翼”帮扶等扶贫资金的60%用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建设。2013年发改委已整合社会扶贫资金3000万元。
搬出去,住下来,接下来就是生活的问题。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当然不能使人民越搬越穷。奉节县发改委全力为搬迁移民铺路致富。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不断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实现了搬迁群众发展致富的门路。
“农民下山、产业上山”。这是奉节县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与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搬迁腾退的耕地、林地,可以引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农户土地的流转,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农户可获得土地流转收益和入股分红。
“产业在哪里,人就搬到哪里,人搬到哪里,产业就配套在哪里”,县发改委牵头制定全县各安置区产业发展规划,将全县产业项目重点向集中安置区配置,帮助其打造特色效益产业。长江南岸兴隆旅游片区的万寿菊、中药材产业,长江北岸的新品种油茶、蚕桑、冷水鱼养殖等就是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的成果。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是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后期群众安置的重点。为尽快使搬迁群众增收致富,奉节县以搬迁群众为重点对象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增强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的就业能力;政府支持创办各类市场主体,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引导发展特色产业。
搬迁之后,残垣断壁的原宅基地的复垦工作必不可少。县发改委统筹推进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和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对于已确定的搬迁对象,由县搬迁办函告县国土房管局,县国土房管局优先安排搬迁对象原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凡未纳入复垦规划的搬迁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在签订搬迁协议时一并签订复垦协议,并报国土局备案入库。乡镇可凭搬迁对象复垦协议、县国土房管局入库备案证明作为搬迁对象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证明。从而做到了扶贫搬迁与土地复垦的有机融合。
奉节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与发展乡村旅游相融合也是县发改委打出的一张王牌。在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过程中,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景区周边的用电、用水、村社道路等基础设施问题,引导搬迁群众向景区周边搬迁。对于搬迁户,政府分批分类因地制宜地发展田园踏春、避暑纳凉、果蔬采摘、农事体验等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
奉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传统建筑风格和传统民俗文化在搬迁中也得到了相应的保护。县发改委为此制定了《奉节县传统民居和传统民俗保护办法》。兴隆镇卡麂坪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项目就是保护项目之一。该项目计划投入2000万元,以对搬迁腾退的原传统民居予以保护性改造和开发,并将腾退的土地进行流转。从而将该村落打造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传统民居保护与乡村旅游综合开发相结合的示范点。
2013年奉节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胜利,也敦促着县发改委对2014年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积极筹划和安排。县发改委将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扶贫搬迁进度的跟踪督促,加快集中安置点的建设,并积极探索安置点的社会管理方式,加大对搬迁户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切实做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县发改委将尽早启动2014年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为搬迁户多尽一份心力。